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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各戶政事務所明(111)年度連續假期各項預約登記服務暫停公告

連續假期包括:


(一)111年開國紀念日(110年12月31日星期五至111年1月2日星期日)。
(二)農曆除夕及春節(111年1月29日星期六至2月6日星期日)。
(三)和平紀念日(111年2月26日星期六至2月28日星期一)。
(四)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111年4月2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二)。
(五)端午節(111年6月3日星期五至6月5日星期日)。
(六)中秋節(111年9月9日星期五至9月11日星期日)。
(七)國慶日(111年10月8日星期六至10月10日星期一)。
(八)112年開國紀念日(111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112年1月2日星期一)。


如遇結婚預約結婚當事人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之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