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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7月16日開放民眾使用以自然人憑證網路申辦「雙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離婚成立或裁判離婚確定之離婚登記」、「在國內死亡之死亡登記」、「經我國法院為死亡宣告之死亡宣告登記」及「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出生地為空白之出生地登記」

107716日起申辦

  1. 「雙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離婚成立或裁判離婚確定之離婚登記」
  2. 「在國內死亡之死亡登記」
  3. 「經我國法院為死亡宣告之死亡宣告登記」
  4. 「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出生地為空白之出生地登記」

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