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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延長受理申請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原訂公告受理申請期間至111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經評估有延長受理申請之必要,故延長受理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