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除學生或家長請假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初領國民身分證及往返奔波之辛勞,本所每年3月派員到本轄區國中學校受理初領國民身分證,請國中學生、家長多加利用。
到校受理請備妥下列資料:
1. 最近2年內拍攝之彩色相片1張(相片尺寸:直4.5公分橫3.5公分,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3.6公分)。
2. 繳交戶口名簿影本。
3. 填寫申請書並由學生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
4. 規費新臺幣50元。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所各辦公處:
學甲辦公處:06-7833844
將軍辦公處:06-7942154
北門辦公處:06-786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