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財政務局車輛申請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訊息,增列「臺南市政府提供死亡登記後續辦理事項一次告知單」

原核准適用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案件,車輛所有人死亡,

如新車主(繼承人)符合免稅要件,須辦理繼承登記後重新申請免稅;

免稅車輛原身心障礙者死亡,如該車輛仍供同戶籍另一身心障礙者使用,

須重新申請免稅。為避免民眾因不諳法令,致漏未申請,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供之「死亡登記後續辦理事項一次告知單範本」增列告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