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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各戶政事務所明(113)年度國定連續假期各項預約登記服務(含預約結婚登記)暫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連續假期包括:
(一)113年開國紀念日(112年12月30日至113年1月1日)。
(二)農曆除夕及春節(2月8日至2月14日)。
(三)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4日至4月7日)。
(四)端午節(6月8日至6月10日)。

結婚當事人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

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之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