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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親友訪視和郵件投遞,家家戶戶請張掛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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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編釘之門牌脫落、遺失或毀損不堪使用,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現住人(有設戶籍於該地址)應申請補發或換發。

(每面新臺幣50元整)

 


標籤:#門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