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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受理個人戶籍記事欄註記「熟」

受理對象
設籍於臺南市之民眾,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於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寄留簿、除戶簿種族欄註記「熟」者。

受理機關
臺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

受理事項

一、民眾依據本人或祖先日據時期之戶口調查簿、寄留簿、除戶簿內「種族欄」記載為「熟」者,補填於現戶個人記事。

二、依民眾個人意願申請,不強制註記。

三、可委託他人辦理。

四、個人記事註記內容範例:
(曾祖)父(母) ○○○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種族欄註記為「熟」民國○年○月○日註記。

五、直系血親尊親屬逾二親等均為「熟」者,按申請人意願選擇一名親等最近者姓名註記。

應繳證件

一、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可親自簽名)。

二、所需戶籍資料由受理戶政事務所代為查調。

三、委託他人辦理者,須附當事人簽名或蓋章之委託書及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可親自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