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為方便親友訪視和郵件投遞,家家戶戶請張掛門牌

為方便親友訪視和郵件投遞,家家戶戶請張掛門牌。

若原編釘之門牌脫落、遺失或毀損不堪使用,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現住人(有設戶籍於該地址)應申請補發(每面新臺幣50元整)。

 

 


標籤:#門牌